台達每年出版企業社會責任報告,涵蓋前一年度台達在企業社會責任上的活動及進展。台達「企業社會責任辦公室」塊餘集度 6參考「全球報告倡議組織」(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, GRI) 發行之「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」3.0版(Sustainability Reporting Guidelines, version 3.0)的原則 7,定義出最主要的利害相關者及議題以規劃本版報告主軸,再經委員會核可後發行。
本報告涵蓋期間及範疇如下:
涵蓋期間 西元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
涵蓋範疇 台達電子(台灣)、中國吳江、東莞、天津、蕪湖、郴州廠區、台達能源技術(上海)、 中達電通、達創科技、旺能光電、乾坤科技、泰達(泰國)及台達能源系統(德國、印度、斯洛伐克) 8
本公司自我宣告本報告書符合 GRI「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」3.0版本所規範應用等級 B (Level B)之要求。 |